关于做好山东省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
2021-2-01
各区县财政局、市直各部门(单位),各大企业,各高等院校:
根据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《 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》(鲁财会〔2021〕11号)要求,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定于2021年9月举行,全部采用无纸化方式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报名条件
(一)基本条件
1.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》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。
2.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,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。
3.热爱会计工作,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。
4.具备相应会计工作年限和继续教育记录。
(二)具体条件
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,除具备基本条件外,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:
1.具备大学专科学历,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。
2.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,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。
3.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,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。
4.具备硕士学位,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。
5.具备博士学位。
6.通过全国统一考试,取得经济、统计、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。
上述有关学历或学位,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(学位)。
有关会计工作年限,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,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。我省对会计工作年限计算明确如下:
工作后取得学历的报考人员,会计工作年限从第一学历毕业时间算起。工作后取得的学历为非全日制的,学习期间界定为有效会计工作时间,合并计入会计工作年限;工作后取得的学历为全日制的,学习期间不界定为有效会计工作时间,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;在校生在校期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,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。
二、考试科目
考试科目包括《中级会计实务》《财务管理》和《经济法》。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,应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,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。
三、考试大纲
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2021年度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大纲。
四、考试时间
中级资格考试于2021年9月4日至6日举行,共3个批次,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:
考试日期 |
考试时间及科目 |
9月4日至6日 |
8:30-11:15 中级会计实务 |
13:30-15:45 财务管理 |
|
18:00-20:00 经济法 |
五、报名程序
(一)报考人员应先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,并于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济南市财政局官网(http://jncz.jinan.gov.cn/) → 会计职称业务办理 →选中(中级)再点网上报名”注册并填报个人有关信息,经报名点审核通过后缴费,并打印报名信息表留存。
(二)报名时间为2021年3月10日0:00至3月31日17:00,网上审核时间至3月31日17:30截止,缴费时间至3月31日24:00截止。逾期未缴费的视同放弃报名资格,缴费截止后系统关闭,不再接受补报。报考人员应于缴费完成后,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报名是否成功。
(三)报考人员实行网上报名,由所选择的报名点网上审核。报考人员不需至报名点进行现场审核,须对提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。
(四)2019—2020年度报考过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登录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,经报名系统自动审核通过,需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网上缴费。
(五)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,有工作单位的在工作所在地报名;无工作单位的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。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、澳门和台湾居民,在其内地的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。报考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。
(六)报考人员于8月26日后登录济南市财政局官网“会计信息栏”查询通知,并根据提示信息打印准考证。
六、收费标准
按照有关文件规定,中级资格考务费每人每科56元。
七、工作要求
各区县财政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,严格把关,认真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核工作。要充分利用网络、广播、报纸等宣传媒介,做好考试报名宣传,并积极主动地解答广大考生的来电咨询,将报名时间和有关考试政策等,及时告知广大考生,避免漏报、错报情况发生。
附件:
济南市财政局会计处
2021年2月1日